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食安處公布一一四年度進口食品稽查成果,全年透過「食藥安智慧雲」系統高效篩選與風險分析,完成二五八一件進口食品標示查核,查核過程中發現六十二件未依規定標示之產品,依法處辦並勒令改善或下架;另抽驗三四一件產品進行品質檢測。
食安處表示,進口零食包裝吸睛、來源多元,若缺乏中文標示或成分資訊不清,恐影響消費者權益。稽查人員運用GIS決策系統鎖定高風險業者,百貨商圈、大型超市及跨境網購平台進行查核。
查核過程中發現六十二件未依規定標示之產品,依法處辦並勒令改善或下架,部分案件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裁處罰鍰,其餘移請源頭縣市衛生局辦理,確保違規商品不再流入市面。
食安處檢測甜味劑與防腐劑外,運用高規格純鍺偵檢器進行放射性核種檢測,強化進口食品安全監測層級,確保每一口進口美味都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食安處提醒業者,國外輸入供販售之食品,應依法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輸入查驗,查驗合格後始得販售。若未依規定申請查驗或申報不實,依法處以罰鍰,違規產品亦須回收、銷毀或退運。網路平台販售食品者,應完整揭露產品資訊,保障消費者知情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