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美國公佈對中國大陸擁有、營運、建造的船舶收取港口費細則,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強調,判斷某艘船舶是否需要繳納費用的責任在於船舶營商而非該機構。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本(十)月三日公佈了關於對中國大陸擁有、營運、建造的船舶,以及所有外國製造的汽車運輸船徵收港口費的細則,自2025年10月14日起生效,按每淨噸50美元收費。
公告指出,自2025年10月14日起生效,對中國建大陸造的抵達美國港口的船舶,按每淨噸18美元或每個卸下的貨櫃120美元兩者中的較高者收費。對抵達美國港口的汽車運輸船,按每淨噸14美元收費。
該機構強調,判斷某艘船舶是否需要繳納這些費用的責任在於船舶營商,而非CBP。CBP敦促責任方在船舶抵達美國港口前至少三個工作日啟動付款流程,並在船舶抵達美國港口前完成繳費,如未能提供付款憑證,船舶將面臨禁止裝卸作業或暫扣清關許可,直至付款憑證獲得核實為止。
美國船舶入境清關系統(VECS)將向申報者顯示詳細資訊,申報人需負責審核並確認這些資訊,並在發生變更時及時更新資訊。通過紙質方式提交的申報,需由申報人手動完成並確認。
此外,CBP還明確費用的支付方式,必須直接通過美國財政部安全頁面Pay.gov進行支付,且不能在入境口岸支付。Pay.gov將根據船舶營商在支付表格中所選的內容計費,隨後將支付確認資訊傳至船舶入境清關系統。若船舶入境清關系統無法匹配抵港船舶的支付資訊,入境清關申報人或船舶運營商,可使用Pay.gov的支付確認郵件作為付款憑證。
支付表格中的必填內容包括:船名、抵達港口、預計抵達日期、船舶國際海事組織編號/官方編號、航次號、船舶運營商名稱、船舶運營商稅務編號/海關與邊境保護局編號、付款人姓名/位址/聯繫方式、付款方式。
消息指出,此次美國加收的港口費既損害全球化進程,也不利於自由貿易。早在相關聽證會上,包括美國貨主、船公司等在內的各方,即對此一收費表達反對意見,但美國政府仍一意孤行推行收費計畫。
有鑑於此,中共當局已準備對此進行反擊,並在上(九)月底決定對其《國際海運條例》作出修改。任何國家或者地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上運輸及其輔助性業務的經營者、船舶或者船員採取或者協助、支持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類似措施的,除有關條約、協定能夠提供充分有效的救濟外,中方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必要的反制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向靠泊中國港口的該國家或者地區的船舶收取特別費用,禁止或者限制該國家或者地區的船舶進出中國港口,禁止或者限制該國家或者地區的組織和個人獲取中國國際海上運輸相關資料、資訊以及經營進出中國港口的國際海上運輸及其輔助性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