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文字 財政部發佈關稅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修正條文 2024-12-25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財政部發佈關稅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修正條文,針對第三十一條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在海外捕獲之水產品申請進口免稅,應檢具中央漁業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構、人員出具之證明文件。 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十款後段規定,在海外捕獲運回之免稅水產品,其數量應先經財政部會商中央漁業主管機關同意後核定之。 Previous article台動科技攜手東芝/雙日簽署MOU推次世代電池模組Next article陽明海運發布明年越大西洋航線服務網絡 航運船期表 世運船務代理2026.09.16 2026-09-16 0 世運船務代理2026.09.16 瑞世船務代理2026.09.16 2026-09-16 0 瑞世船務代理2026.09.16 航運新聞 航運新聞 高港分公司因應航運市場產業新局 靈活配置碼頭辦理招... 2026-09-16 0 記者陳... 航運新聞 海研會9月18日舉行會員大會 頒獎表揚2026傑出... 2026-09-16 0 記者陳... 近期新聞 基隆 謝國樑表揚安樂區及中正區基層服務楷模 高雄 拿財劃法當預算問題的遮羞布 白喬茵轟市府自創「邁... 航運新聞 RCL更新船隊訂造四艘鴻鵠1900TEU型貨櫃船 高雄 抹黑柯志恩的看板高掛路邊 藍營促主管機關應即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