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文字 財政部發佈關稅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修正條文 2024-12-25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財政部發佈關稅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修正條文,針對第三十一條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在海外捕獲之水產品申請進口免稅,應檢具中央漁業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構、人員出具之證明文件。 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十款後段規定,在海外捕獲運回之免稅水產品,其數量應先經財政部會商中央漁業主管機關同意後核定之。 Previous article台動科技攜手東芝/雙日簽署MOU推次世代電池模組Next article陽明海運發布明年越大西洋航線服務網絡 航運船期表 協榮船務代理2025.05.12 2025-05-12 0 協榮船務代理2025.05.12 陽明海運-2025.05.12 2025-05-12 0 陽明海運-2025.05.12 航運新聞 航運新聞 關貿網路今年年 Q1 營收年增 8.66% AIo... 2025-05-12 0 記者陳... 航運新聞 星宇航空七週年感謝祭盛大展開全航線88折起 COS... 2025-05-12 0 記者陳... 近期新聞 台中 鎮瀾宮「浴佛」 送信眾淨水 高雄 林岱樺促推動產業工作/休假比制度 符合多元生活型態... 高雄 高雄大跳電 許采蓁質疑韌性電網是民進黨趕鴨子上架 高雄 那瑪夏水蜜桃評鑑會 康裕成讚「一等一的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