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文字 財政部發佈關稅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修正條文 2024-12-25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財政部發佈關稅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修正條文,針對第三十一條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在海外捕獲之水產品申請進口免稅,應檢具中央漁業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構、人員出具之證明文件。 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十款後段規定,在海外捕獲運回之免稅水產品,其數量應先經財政部會商中央漁業主管機關同意後核定之。 Previous article台動科技攜手東芝/雙日簽署MOU推次世代電池模組Next article陽明海運發布明年越大西洋航線服務網絡 航運船期表 長榮海運02-20250822 2025-08-22 0 長榮海運02-20250822 天和船務20250822 2025-08-22 0 天和船務20250822 航運新聞 航運新聞 緯創資通擴大保稅佈局 竹北五廠揭牌啟用 2025-08-22 0 記者陳... 航運新聞 基隆港辦理港口設施保全無腳本實兵港安實警演習 2025-08-22 0 記者李&... 近期新聞 航運新聞 經部五大行動助中小企業突圍美關稅挑戰 高雄 亞灣新創大南方 高雄展覽館舉行 台中 道路禁挖期間 3件違規被罰 航運新聞 2025美國臺灣形象展登場 北美直航班次已達每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