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文字 財政部發佈關稅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修正條文 2024-12-25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財政部發佈關稅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修正條文,針對第三十一條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在海外捕獲之水產品申請進口免稅,應檢具中央漁業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構、人員出具之證明文件。 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十款後段規定,在海外捕獲運回之免稅水產品,其數量應先經財政部會商中央漁業主管機關同意後核定之。 Previous article台動科技攜手東芝/雙日簽署MOU推次世代電池模組Next article陽明海運發布明年越大西洋航線服務網絡 航運船期表 香港商伍航亞洲2026.03.25 2026-03-25 0 香港商伍航亞洲2026.03.25 瑞世船務代理2026.03.25 2026-03-25 0 瑞世船務代理2026.03.25 航運新聞 航運新聞 陽明海運新增新馬航線CSM強化亞洲區間服務網絡 2026-03-25 0 記者李... 航運新聞 港口大進化 港務公司成立AI委員會打造港群智慧決策... 2026-03-25 0 記者陳... 近期新聞 基隆 基隆千人冒雨新山水庫健走 高雄 柯志恩政見會推市政治理藍圖 李雅靜:真的準備好了!... 高雄 柯志恩舉辦兒童節活動 三山巡迴開跑歡樂演出 基隆 南榮墓區4/3日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