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文字 財政部發佈關稅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修正條文 2024-12-25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財政部發佈關稅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修正條文,針對第三十一條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在海外捕獲之水產品申請進口免稅,應檢具中央漁業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構、人員出具之證明文件。 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十款後段規定,在海外捕獲運回之免稅水產品,其數量應先經財政部會商中央漁業主管機關同意後核定之。 Previous article台動科技攜手東芝/雙日簽署MOU推次世代電池模組Next article陽明海運發布明年越大西洋航線服務網絡 航運船期表 德秀德豐20251023 2025-10-23 0 德秀德豐20251023 陽明海運02-20251023 2025-10-23 0 陽明海運02-20251023 航運新聞 航運新聞 2025全球青年創新挑戰揭曉 海保署攜手國際夥伴推... 2025-10-23 0 記者陳... 航運新聞 海委會推動海洋素養教育再升級 45隊師生展現教學創... 2025-10-23 0 記者陳... 近期新聞 台中 抗議醫療廢棄物焚化爐許可證展延 台中環局:全力監... 航運新聞 港務公司榮獲中央政府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特優獎... 台中 鐵雄惜英雄 退役搜救犬回娘家送愛搜救夥伴 基隆 碧砂漁港 巨浪打翻4艘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