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文字 財政部發佈關稅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修正條文 2024-12-25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財政部發佈關稅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修正條文,針對第三十一條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在海外捕獲之水產品申請進口免稅,應檢具中央漁業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構、人員出具之證明文件。 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十款後段規定,在海外捕獲運回之免稅水產品,其數量應先經財政部會商中央漁業主管機關同意後核定之。 Previous article台動科技攜手東芝/雙日簽署MOU推次世代電池模組Next article陽明海運發布明年越大西洋航線服務網絡 航運船期表 萬海航運01-2026.07.31 2026-07-31 0 萬海航運01-2026.07.31 長榮海運01-2026.07.31 2026-07-31 0 長榮海運01-2026.07.31 航運新聞 航運新聞 中菲行55週年供應鏈高峰會 聚焦 AI 驅動全球物... 2026-07-31 0 記者李... 航運新聞 高雄關:嚴防非洲豬瘟入侵 持續加強邊境查緝豬肉及其... 2026-07-31 0 記者陳... 近期新聞 高雄 陳菁徽推動更安全的通學之路 確保通學道路改善在開學... 航運新聞 進口貨物稅費多元繳稅免排隊 助商民加速貨物通關 高雄 湯詠瑜與熊本縣議會一起交流 談台灣與熊本持續升溫的... 高雄 臺灣歌仔戲中心正式掛牌 全國歌仔戲發展基地邁入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