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歐盟重啟對伊朗實施制裁,歐盟理事會發佈公告決定重新對伊朗實施一系列貿易金融制裁措施,這些制裁措施曾於2015年《聯合全面行動計畫》(即伊核協議)生效後被暫停執行。
根據公告,在貿易方面,歐盟將繼續對伊朗實施武器出口禁令,禁止向伊朗轉讓可用於鈾濃縮和後處理活動、彈道導彈計畫的物資和技術等,以及禁止進口和運輸伊朗原油、天然氣、石化和石油產品等。在金融領域,歐盟將重新凍結伊朗中央銀行及主要商業銀行資產。在運輸領域,歐盟將禁止伊朗貨運航班進入歐盟國家機場,並禁止為運載被禁物資的伊朗貨機或船隻提供維護和服務。
公告說,重新實施的制裁措施包括針對個人實施旅行禁令,對個人及實體實施資產凍結,以及禁止向被列入名單的物件提供資金或經濟資源。
據悉,伊朗外交部發表聲明說,英國、法國、德國與美國違背協定、拒絕對話,試圖恢復已終止的聯合國對伊制裁措施,伊朗已向聯合國秘書長致函,闡明伊朗拒絕四國做法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