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廿五日強調,大樹和山光電二期工程撤照了,但一期還在,業者未來仍可能取得執照發電,居民長期擔憂的土石流和飲用水安全隱憂未解,守護大樹人的安全,我們絕不妥協。
柯志恩表示,有關大樹和山光電案在陳其邁市長震怒後,經濟部火速撤照,廢止和山光電許可。原以為經濟部出手,大家就可以拍拍手,讓整個案子畫下句點,但詢問後發現經濟部廢止的,只是不合格的二期光電許可,加上高雄市政府也廢除了二期水保工程許可,等於「二期計畫」終止。
她提到,但已經完工且插滿光電板的一期工程,經濟部認為業者依法施作,未來仍可繼續發電。然而,對和山里居民造成的飲用水安全及土石流威脅等隱憂,依然未解。
柯志恩指出,整理經濟部能源署的說法,屬於市府權責的水保許可部分,第二期水保許可廢止,但第一期水保許可仍有效。第一期工程超出開發範圍,能源署六月十三日開罰一百五十萬元。第一期部分限期改善,若改善完成,未來可繼續施工,完工後可發電,預計發電量卅MW。
柯志恩認為,換言之,高雄市府廢除和山光電二期水保許可,所以能源署配合辦理,第一期目前限期改善中,未來若改善完成,即可恢復施工及併聯發電。但第一期限期改善是哪些部分?是超出開發範圍必須復原?還是第一期水土保持必須改善?能源署應該說明清楚,而非用「撤照」當障眼法。
柯志恩質疑,再者,請問經濟部,業者未依開發計畫不是一天兩天,直接大規模整地,將整片山林砍光,主管機關都在睡覺嗎?相關官員有善盡監督之責嗎?之前被舉發罰款幾次,為何非但沒改進反而愈挖愈誇張?如今和山光電出了這麼嚴重的問題,究竟誰該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