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清水區地政事務所傳出土地登記作業疏失,陳姓男子辦理土地分割合併,八月二十五日收到「移案登記」簡訊後便無下文;直到九月十四日主動致電詢問,才得知權狀早已完成,當事人到現場領件,竟發現領件簽收欄蓋有他人印章,且錯置地號相隔三個地號。台中市地政局十六日表示,清水地政事務所人員作業疏漏,未影響民眾權益,已檢討改進避免再犯。
台中市地政局表示,有關民眾反映土地登記案件清水地政事務所作業疏漏,造成民眾整體觀感不佳,該所已確實檢討改進,督促同仁多加用心留意,避免重蹈類此錯誤。相關疏漏皆已當場處理完竣,未影響所有權人權益。清水地政事務所並已致電民眾致歉說明,獲民眾諒解。
陳姓男子表示,他辦理土地分割合併,八月二十五日收到「移案登記」簡訊後便無下文;直到九月十四日主動致電詢問,才得知權狀早已完成。更離譜的是,當事人隨後到現場領件,竟發現領件簽收欄蓋有他人印章,且錯置地號相隔三個地號。
陳姓男子說,新的土地權狀早在八月二十七日即完成作業,但此後一直未收到結案通知。直到九月十四日主動追問,承辦人員才以「系統出錯」說明,確認案件已結案並補發簡訊。當事人到現場領取權狀時,發現實體簽收紀錄竟出現他人印章,該印章對應地號與本案並非相鄰,而是相隔三個地號,讓當事人無法接受「系統出錯」的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