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針對各界關注台電協和電廠土壤汙染現況,環保局長馬仲豪強調為確保市民健康與環境品質,市府立場清晰明確,秉持「依法維護市民權益、尊重中央專業審認」的原則,採取最嚴謹且務實負責的態度處理。
環境管理署去年六月十二日會同環保局進行協和電廠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查證。報告顯示,協和電廠一、二號機組區土壤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超過土壤汙染管制標準四十二點四倍,汙染事實明確且屬嚴重汙染。為釐清相關法律適用疑義,市府函請中央主管機關環境部針對法規與應變程序進行釋示。
馬仲豪指出,去年九月已接獲環境部正式函文,明確指出「鑑於該區歷經多年,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仍有偏高情形,汙染來源可能來自已停止運作之一、二號機組,相關區域之土壤汙染情形即有進一步擴散之虞」,環境部並認為移除地上機組設施「將有減低汙染危害效益」。協和電廠去年十月提送「應變必要措施計畫」中,提及對「汙染風險」的判斷,目的在為盡速控制汙染危害與擴大。
市府為避免現存汙染持續深化影響市民權益與生態環境,且尊重中央主管機關環境部的判斷與法律見解,依據《土汙法》相關規定,將由府內各局處委員與府外具相關專業之委員依法組成「土壤及地下水汙染場址改善推動小組」,審查台電所提「應變必要措施計畫」及「土壤汙染調查及評估計畫」。待審查過後,協和電廠將再提出「土壤汙染整治計畫」,經土壤及地下水汙染場址改善推動小組審查,整治完成且經科學驗證,符合管制標準規定後,公告解除整治場址列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