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陳美雅廿日表示,毒品防制是一個嚴肅的議題,需要的是深入社區的宣導、有效的輔導資源,以及有力的稽查作為。如今,毒品防制局這筆一百五十二萬元的預算所呈現的,卻是對複雜問題的簡化,甚至是一種責任的轉移。
陳美雅強調,每一分公帑,都應該用在真正有效的地方,而不是讓毒品防制淪為一張門口的標語、一份委外的執行報告。真心希望市府能重新思考這筆預算的意義與效益,給出一個令市民信服的交代。
陳美雅提到,前幾天議會審查預算時,她發現一筆來自毒品防制局的項目,編列了一百五十二萬元,委託民間公關公司執行「對八大類休閒娛樂場所的毒防措施輔導與宣導」。
她說,起初以為這是一項強化稽查或深入輔導的計畫,細問之下才發現,原來這筆預算只是用來請公關公司到八大場所門口去檢查業者是否有張貼防毒標語,她對此感到非常不解。
陳美雅進一步說,毒防局為什麼不能自己做這件事?竟然連張貼標語這樣的基礎工作都要外包。更何況,這些受委託的公關公司並不具備任何公權力,一旦業者拒絕他們進入,訪查就只能在門外進行,這樣的輔導到底能起到多少實質作用?
陳美雅質疑,然後市府的回應更讓人困惑,他們說,這些公司本來就「不會進入」場所內部,僅僅是在門口檢視標語是否張貼!如果只是這麼簡單的動作,為什麼需要動用到一百五十二萬元的公帑?
陳美雅問說,難道市府不能透過內部整合,例如協同警察局巡邏時順便檢查,或是請里長、社區幹部協助宣導?我們明明就有現成的行政網絡,為何還要另外花錢請人做這件看似形式大於實質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