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船代會呼籲引水費率收費項目與內容應透過合理化之檢驗

左5黃啟洋理事長、左4監事會召集人賴柏涵、左3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主任張家豪、左2台灣港務公司台中分公司港務長魏福添、左1關務署台中關關務長張淑娟、右5台灣省船代會理事長林正義、右4台北市船務代理公會理事長林子傑、右3台中市船務代理公會理事長陳益民、右2高雄市船務代理公會理事長顏銘傳、右1基隆市船務代理公會理事長鄭梓建。(全國船代會提供)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中華民國船務代理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簡稱「全國船代會」)於台中市新天地餐廳召開第12屆第11次理監事會議。本次會議由台中市船務代理公會協助籌辦,並提供行政支援,會後設宴款待全體理監事,並致贈伴手禮。會議由全國船代會理事長黃啟洋主持,秘書長包嘉源就過去三個月的會務發展及理監事所關切的重要議題進行報告。

黃理事長在致詞時特別指出,目前基隆港區碼頭面臨貨櫃碼頭堆滿重櫃,外堆場堆滿空櫃、船舶席位壅擠、船邊作業拖車不足,交通不順暢,致使船舶無法及時靠泊,靠泊後作業卸櫃亦無場地可以進儲,裝船拖車作業效率低落無法配合,以致進口商無法及時提領重櫃,空櫃無處可以歸還。黃理事長對此種惡性循環,愈演愈烈之情況,表示已經非單一碼頭、單一航商,單一櫃場可以解決,因此呼籲當局必須重視,並立即提出有效方案。

會中理監事踴躍發言,討論重點主要圍繞引水收費相關議題。繼夜航費計收方式達成共識後,後續有關引水費率表之結構、收費項目及費率檢討,迄今仍未形成共識;其中,「基隆港出港一段式或二段式引水收費爭議」,以及「高雄港困難作業水域之收費」等問題,仍持續進行協商中。

此外,本次會議中亦有會員公會提出臨時動議,指出其會員公司反映,本年1月1日中鋼運通所屬「通鴻輪」於花蓮港外發生擱淺事故,經招請拖救公司派遣拖船完成救援,但作業期間引水人辦公室與中鋼運通公司間對引水費用及簽訂契約之認知不同而生爭議,因此籲請主管機關予以查察,並建請航港局對嗣後類似之救難及緊急招請引水人之申請有明確之規範,以資雙方遵循。

上述各項引水收費議題,已引起航商高度關注。依航港局航務中心主持協商之情形觀察,其作法係將過去引水人收費尚未列入引水費率表之項目全面納入未來費率表。全國船代會重申,引水費率改革之兩大核心主題為「透明化」與「合理化」,而所謂「透明化」,並非僅是「以前怎麼收,現在就怎麼收」,引水收費項目與內容仍應通過合理化之檢驗。

各港代理業者對此一致呼籲,航政主管機關應就引水費率表所列各項收費項目,審慎確認其合理性與必要性,方能真正達成引水費率檢討與改革之目標。討論過程中,甚至有會員公司提出建議,認為航港局可研議培訓引水人,成立第二家引水服務機構或公司之可行性,以期打破目前引水辦公室壟斷引水服務之局面。

另在臨時動議方面,台灣省船代公會理事長林正義指出,基隆港目前橋式起重機嚴重不足,因港務公司無法採購大陸公司所生產之橋式起重機,已出現二座碼頭共用一台起重機之情形;同時,裝卸工人及拖車司機人力亦嚴重短缺,爰呼籲相關主管機關正視並儘速協助解決。

本次會議通過全國船代會115年度工作計畫及預算,下次會議將於三月份於基隆市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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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海運02-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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