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港務公司、驗船中心簽署新能源合作備忘錄 擘劃永續發展藍圖

交通部航港局、港務公司、驗船中心共同簽署「航港新能源發展備忘錄」。圖片由右至左分別為:交通部常務次長暨驗船中心董事長林國顯、驗船中心執行長鄭志文、交通部航港局局長葉協隆、港務公司總經理王錦榮、董事長周永暉。(記者陳瓊如攝)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交通部航港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港務公司)、財團法人驗船中心(下稱驗船中心)30日於JR東日本大飯店台北,共同簽署航港新能源發展合作備忘錄,以因應全球航運產業邁向淨零碳排的潮流,並彰顯我國在航運與港口新能源發展領域的轉型決心與前瞻布局,

交通部、航港局、港務公司、驗船中心,以及航港能源業者嘉賓齊聚一堂,全體合影展現推動「航港新能源發展」的決心。(記者陳瓊如攝)

本次簽署航港新能源發展合作備忘錄儀式,由航港局局長葉協隆、港務公司總經理王錦榮與驗船中心執行長鄭志文擔任簽署代表,交通部常務次長暨驗船中心董事長林國顯、港務公司董事長周永暉擔任見證代表,共同見證對臺灣航運產業具有里程碑意義、擘劃永續發展藍圖的重要時刻。出席簽署典禮貴賓還包括航政司司長韓振華、全國船聯會理事長暨陽明海運公司董事長蔡豐明、北市輪船公會理事長暨長榮海運公司董事長張衍義、世邦集團李健發董事長、中華民國船務代理公會全國聯合會黃啟洋理事長、北市船務代理公會林子傑理事長等航港業界代表與會,現場可說是嘉賓雲集。

交通部林國顯常務次長表示,為加速臺灣航運業向減碳與永續的未來邁進,本合作備忘錄的簽署,代表各方於制度建置與產業實踐上達成共識,自政策規劃、港口營運至船舶檢驗形成完整的支援鏈,由航港局肩負政策領導角色,負責規劃海運替代燃料政策、協調跨部會溝通機制,並主導相關法規制度的建立;港務公司聚焦港口營運管理,涵蓋港區區位規劃、基礎設施建置,並協助加注作業的管理;驗船中心除了執行嚴格的船舶檢驗,將發揮第三方檢驗專業,協助確保新能源於航港應用之安全與合規性。

航港局葉協隆局長指出,因應能源轉型與淨零減排趨勢,該局已奉交通部指示成立「海運替代燃料工作平台」,邀集航商、中油公司、能源署及相關單位,共同研商海運替代燃料的需求及供應等合作事宜;港務公司周永暉董事長亦說明,港務公司將於2026年在高雄港辦理生質燃料加注招商作業,而LNG燃料部分也配合中油七接的天然氣供氣期程,同步完備加注基地及招商開發。

本合作備忘錄的簽署為我國航運產業的能源轉型奠定堅實基礎,新能源技術的導入與應用不僅顯現臺灣在國際航運舞台上的責任與承諾,亦象徵為航運業者提供實質支持,憑藉完善的技術與操作安全管理,助力臺灣航運業在減碳浪潮中穩健前行。

航運船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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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華海運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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