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檢驗全聯「台灣鯛魚排」產品動物用藥,因檢驗科儀器因內部人員作業疏失導致檢驗結果錯誤一案,五日衛生局除持續校正內部相關檢驗平台標準化及釐清檢討疏失,並對業務相關人員究責外,局長黃志中因督導不周已自請處分,市長已對局長提出嚴厲告誡,並要求局長應全面檢討錯誤,將流程改善完畢,不准再犯。
針對相關人員行政責任,衛生局昨日上午即依違失人員身分屬性分別召開公務人員考績會、職工考核委員會追究其行政責任,涉案陳姓臨時人員亦到會說明。
衛生局表示,除局長已向市長自請處分,另經會議決議以潘副局長、廖主任秘書、檢驗科林科長及陳股長四人,因督導不周致生不良後果,依「高雄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規定,分別記過一次至二次不等;離職之陳姓臨時人員及簡姓研究助理因執行業務嚴重疏忽,貽誤公務,情節嚴重,依「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勞工工作規則規定」,分別予以記過二次至記一大過不等之行政懲處。
高市府表示,已再次向口湖漁類生產合作社、全聯與受影響消費者致歉,衛生局並已派員當面向業者致歉及做後續處理,應負之責絕不迴避;衛生局將記取本次教訓,加強落實檢驗標準管控及資訊透明,務使類似情事不再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