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文字 交部發佈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修正 2024-02-16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交通部發佈修正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對辦法第二十五條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於得知航空器上發生非法干擾行為時,應即通知航 警局及民航局,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非法干擾行為事件初報表送航警局及民航局;於七十二小時內完成民航局飛航安全作業管理系 統之填報作業。 航警局於得知航空站發生非法干擾行為時,應依前項規定通報民航局。 Previous article萬海今年元月營收新台幣92.52億元Next article交部預告採用IMO MEPC 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修正案 航運船期表 台美船務公司2025.08.13 2025-08-13 0 台美船務公司2025.08.13 中聯航運2025.08.13 2025-08-13 0 中聯航運2025.08.13 航運新聞 航運新聞 航港局公布114年第一階段海員新星獲選名單 2025-08-14 0 記者李... 航運新聞 海峽號兩岸貨物海上直航恢復運輸優化物流解決方案 2025-08-13 0 記者李... 近期新聞 台中 中市消防騎士營 親子趣體驗 航運新聞 萬海航運7 月營收124.16億元 8 月美關稅漸... 航運新聞 聯邦快遞LINE整合數位物流方案提升台灣電子商務 航運新聞 萬海上半年EPS為3.5元 優化船隊2030年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