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文字 交部發佈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修正 2024-02-16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交通部發佈修正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對辦法第二十五條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於得知航空器上發生非法干擾行為時,應即通知航 警局及民航局,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非法干擾行為事件初報表送航警局及民航局;於七十二小時內完成民航局飛航安全作業管理系 統之填報作業。 航警局於得知航空站發生非法干擾行為時,應依前項規定通報民航局。 Previous article萬海今年元月營收新台幣92.52億元Next article交部預告採用IMO MEPC 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修正案 航運船期表 正美海運2025.11.05 2025-11-05 0 正美海運2025.11.05 陽明海運02-2025.11.05 2025-11-05 0 陽明海運02-2025.11.05 航運新聞 航運新聞 基隆關月月有標售 鼓勵商民踴躍投標珍惜資源多利用 2025-11-05 0 記者陳... 航運新聞 聯邦快遞亮相進博會聚焦供應鏈韌性數位化轉型四大主題... 2025-11-05 0 記者李... 近期新聞 高雄 高市中鋼鋁業股份有限公司救災演練 提升救災效能 高雄 左營民族路地下共同管道 白喬茵盼能保障市民安全 高雄 Wild Wild野生活人潮爆滿 現場氣氛宛如大型... 高雄 VIVO買五千送三百爭議 消費者要求交代 經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