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交通部公告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之「2004年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際公約(BWM Convention, 2004)」後續修正案,增訂「壓艙水管理公約電子紀錄簿聲明」,並委託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辦理本項所涉及船舶檢驗與法定證書之聲明發給業務,自114年10月1日生效。
據了解,本案是為維護海洋生態環境與符合國際公約規範,並提升法律位階及明確性,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之「2004年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際公約(BWM Convention, 2004)」
後續修正案MEPC.383(81),並增訂「壓艙水管理公約電子紀錄簿聲明」。
有關船舶檢驗與法定證書發給業務所增訂之「壓艙水管理公約電子紀錄簿聲明」,委託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