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鈞云∕基隆報導
勞動部公告強化版僱用安定措施,擴大適用九大行業、增加補助額度、可與訓練津貼合併請領。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特別提供「通報預告」、「專人輔導」及「速審速撥」三大服務,協助受影響產業及勞工迅速完成申請,符合資格的減班休息勞工,最長可獲得六個月薪資差額補貼。
公告適用的行業別包括「食品及飼品製造業」、「紡織業」、「橡膠製品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九項行業別受僱勞工。即日起至一百一十五年一月三十一日,若雇主與勞工協商實施減班休息達三十日以上,並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列冊通報,可在實施滿三十天的次日起九十天內向分署提出減班休息期間的薪資差額補貼。
提高補助標準為受僱勞工減班休息前一至三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與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的七成計算,每人每月最高可領新臺幣一萬兩千一百元,最長六個月。同時為鼓勵減班休息勞工參加職業訓練,僱用安定措施之薪資補貼可於減班休息前後薪資差額內與「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支持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之訓練津貼合併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