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文字 歐盟電池法規對生產者責任延伸18日起生效 2025-08-11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歐盟電池法規本(八)月18日起生效,歐盟針對電池法規的生產者責任延伸要求將於2025年本月18日生效。 根據歐盟電池法規,出口商需在被視為生產者的每個歐盟國家/地區按要求完成EPR註冊。 按各歐盟成員國生產者責任組織的要求,出口商需要定期報告在該國家/地區銷售或提供的電池數量、重量等資訊,並支付相應的環保費用。 據瞭解,報告週期一般以每季、半年、年度申報,每個國家的報告要求和費用可能會略有不同。 Previous articleCTS:貨櫃船運市場上半年櫃量達9350萬TEU增長4.5%Next article高雄市議會升級設備 桌上顯示器同步議事資訊提升效率 航運船期表 海陽/聖霖船務代理2026.08.07 2026-08-07 0 海陽/聖霖船務代理2026.08.07 萬通船務代理2026.08.07 2026-08-07 0 萬通船務代理2026.08.07 航運新聞 航運新聞 臺中關再添保稅夥伴 環鴻科技保稅工廠台中廠揭牌 2026-08-06 0 記者陳... 航運新聞 航港局舉辦論壇攜手航港企業共創廉能永續環境 2026-08-06 0 記者李... 近期新聞 高雄 陳菁徽推動更安全的通學之路 確保通學道路改善在開學... 基隆 六合停車場選前停租 謝國樑籲民眾權益為重 台中 台中代表隊24名隊職員出征國際少年運動會 高雄 高雄登革熱新增兩境外案 未如實告知旅遊史遭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