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規定本月廿日正式實施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深圳首部系統規範船舶安全航行行為管理規定出爐,並自本(七)月廿日正式實施。

深圳市政府消息,深圳首部系統規範船舶安全航行行為的管理規定《深圳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規定》,將從2025年七月廿日起正式實施。深圳海事局表示,深圳港作為全球貨櫃輸送量第四大港口,承載華南地區重要航運樞紐的功能,也是粵港澳大灣區航運生態圈的重要組成部分。

根據說明,隨著船舶大型化、密集化、多樣化發展趨勢加速,深圳港船舶交通流持續攀升,西部港區承載珠江口約80%船舶交通流量,東部港區承擔著廣東省超三分之一的外貿進出口量,水上交通環境日益複雜,通航安全壓力倍增,既有的船舶安全航行制度,已難以適應當前船舶通航管理的客觀實際。為切實保障深圳水上交通安全,促進航運經濟高品質發展,深圳海事局自去(2024)年初啟動該規定的研究編制工作。聚焦解決制約深圳航運發展的通航難點痛點問題,以及助力深圳水上自主航行船舶和海洋裝備、綠色能源燃料加注等水上新業態發展,並廣泛徵求港航企業、船員和相關從業者、涉海單位以及相關政府部門等的意見最終完成編制。

該規定包括總則、一般規定、航道和航線、橋區水域、其他區域、附則等六個章節,共49項條款。從船舶航路航法、航行安全操作、特定水域規則等多方面對船舶在深圳水域的航行、停泊、作業行為進行體系化規範,其中還填補多項深圳通航管理空白,諸如:首次劃定內河通航水域,首次設定富餘水深和富餘高度,首次明確安全條件核查範圍,首次實施分區限速管理等。規定中內河通航水域劃分的主要參考依據為《廣東省航道規劃2020-2035》,該規劃將茅洲河和深圳河劃定為內河航道,結合航道船舶交通流量及區域發展規劃,劃定內河通航水域的範圍:深圳河水域以河口河海分界線以內至布吉河口的主幹流水域為內河通航水域。

航運船期表

陽明海運02-20250717

陽明海運02-20250717

萬海航運02-20250717

萬海航運02-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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