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為維護市民夏季食用飲冰品之安全衛生,高雄市衛生局針對轄內手搖飲店、冰果店、咖啡店及餐廳等現場調製飲冰品場所,抽驗冰品、飲品、配料、咖啡及玫瑰花等,共計抽驗131件,檢驗結果,1件冰品檢出腸桿菌科不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經限期改善後再次抽驗仍不符規定,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按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罰鍰。
這件遭開罰的店家是位於鼓山區濱海一路的丹醇研選純鮮乳茶飲新濱町店,不合規定冰品係散裝霜淇淋,經初複驗均不合格。
衛生局表示,腸桿菌超標可能原因包括製作過程中的環境清消未落實、濾水器濾心未定期更換、容器具清潔不佳、食材保存不當、病媒管理不良及從業人員健康風險等因素造成。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衛生管理,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落實食品作業場所、設備、盛裝容器具、食材原物料貯存環境及製程等衛生管理,並確保產品品質安全無虞。衛生局將嚴格把關食安,從源頭管理、市場流通、查驗登記及消費者保護等各個面向,都會嚴加查察,倘查獲違規必定依法處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