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關舉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訓練課程

(臺中關提供)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表示,為提升海關同仁對納稅者權利之保護,該舉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訓練課程,邀請財政部法制處簡任秘書吳祥豪擔任講座,海關人員有40餘位參與。

該關說明,本次訓練課程中,吳簡任秘書提供實務經驗及精闢法律見解,以實務案例詳盡解析在關務行政程序與救濟階段如何運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並論述推計課稅、正當法律程序、信賴保護原則及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於關務案件上之應用,輔以實務案例,如「疑似洗產地貨物與自貿港區事業通報不實違章」、「責令退運事件」、「報單更正與退稅請求」等,以深入淺出之講述,讓海關同仁對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於關務行政之應用上有更深的認識,藉以精進法律素養,確保整體行政程序之完備。

該關提醒,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係屬特別法性質,凡涉及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者,得優先適用該法規定。納稅者如與稅捐稽徵機關發生稅務爭議,皆可申請納保官協助,納保官將秉持專業,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協調,亦可受理納稅者申訴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或於納稅者尋求行政救濟時,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目前納保案件之申請方式多元又簡便,除得於該關網站線上申請外,亦可臨櫃申請或以書面、傳真及電話申請(該關單一窗口電話:04-26565101#311),歡迎商民多加利用,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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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海航運1-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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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海運1-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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