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會廿八日舉辦長照機構收費標準審查機制之檢討與建議公聽會,由鄭光峰議員主持,陳慧文、張博洋議員列席,會中業者主張每床月收三萬元設為審查機構的天花板,低於此標準者應免付薪資彙總表等,簡化送審資料。
鄭光峰議員表示,高雄市長照中心去年編列八十億預算,長照服務包括居家、社區、移工和機構四個部分,從去年度的資料顯示高雄市在居家和社區的服務占有八十六%,有明顯失衡現象。長照3.0今年要上路,針對失衡的資源分配進行調整。
鄭光峰說,另長照機構的收費,政府可根據一些參考數據如基本工資調漲、人均GDP、消費指數等等進行調升,促使業者經營有良性循環,而政府也能站在民眾的立場把關。
鄭光峰建議,大環境的參數可納入公部門訂價做參考,如基本工資等;業者有附加的服務項目不必審核,也不用列在基本的收費裡面,程序簡化便民;機構也應該提出合理的營運毛利,與公部門進行互動。他強調現在積極改善長照服務的產業,等於為自己的未來創造更優質的長照環境。
陳慧文議員表示,之前也針對居服員待遇問題召開公聽會進行探討,這次長照機構收費標準討論的結果也提供市府,藉由業者意見向中央反映,由下而上的方式。面對現今通膨若不隨著調整,也會影響機構內照服員的福利,導致高離職率,擬定公平正義的價格,讓公部門、機構和消費者取得平衡,達到老有所終。
張博洋議員表示,有業者反映收費機制和審查資料過於繁瑣,他認為長照產業的制度健全與否將影響消費者權益,希望透過法規層面的建置可以讓長照市場朝向良性競爭。
衛生局和社會局也希望建立費用調整的機制,讓機構在營運成本和民眾負擔之間取得最佳平衡。
高雄市長期照顧機構聯合協會榮譽理事長林文雄建議,審查天花板月費為三萬,以四十九床為例最低應請員工數,照服員九位,人力配比勞基法等設備等,每個月成本至少一百三十五萬,若每床每月收三萬也才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