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沙推出高額港航獎勵措施至年底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廣州南沙推出高額港航獎勵措施,廣州南沙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廣州市南沙區促進航運物流業高品質發展扶持辦法(2025年修訂)》通知,該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為貫徹落實中共《國務院關於印發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的通知》共建高水準對外開放門戶,增強國際航運物流樞紐功能,系統推進“五港”聯動發展策略,推動“海港”高品質發展,提高南沙區對航運物流企業的吸引力,營造良好的航運物流產業發展環境,制定了一系列獎勵措施,適用在南沙區實際從事經營活動,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的航運物流相關領域企業或機構,通知內容包括發展壯大、航線、貨櫃增量、 物流、海鐵聯運、水水聯運、航運服務、航運人才、國際海事服務集聚區等九大獎項。

其中第一條 發展壯大獎係對年度營業收入首次達到2000萬元、一億元、五億元、10億元、20億元、50億元的航運物流企業或機構,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70萬元、300萬元、600萬元、1200萬元、2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營業收入逐級達到獎勵標準的,獎勵差額部分。該獎勵分兩年平均支付,若第二年營業收入低於達標當年營業收入,則取消剩餘部分獎勵。

第二條 航線獎(一)對實現年度外貿航線數量和箱量雙增長的貨櫃水上運輸企業,在南沙港區每新增一條年度輸送量超過一萬標準櫃的外貿航線給予最高50萬元的獎勵。該項獎勵年度兌現總金額最高2000萬元。(二)對通過國際航行汽車滾裝船舶經南沙汽車口岸進出口汽車的水上運輸企業,每掛靠一次給予最高20萬元的航線獎勵。該項獎勵年度兌現總金額最高3000萬元。(三)對通過商品汽車駁船經南沙汽車口岸運營港澳航線的水上運輸企業,每掛靠一次給予最高五萬元的航線獎勵。該項獎勵年度兌現總金額最高300萬元。(四)對經營跨境水路客運航線的水上運輸企業或代理企業,對南沙直達港澳的出入境航班給予最高6000元/班次的航線獎勵,對南沙非直達港澳的出入境航班給予最高3000元/班次的航線獎勵。該項獎勵年度兌現總金額最高3000萬元。

第三條 貨櫃增量獎-對年度實現外貿貨櫃輸送量超過一萬標準櫃的水上運輸企業,對其新增部分按每標準櫃給予最高25元的獎勵,單家企業年度實現外貿貨櫃輸送量增量超過六萬標準櫃時,按六萬標準櫃進行計算。該項獎勵年度兌現總金額最高1500萬元。

航運船期表

長榮海運01-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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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運船務代理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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