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低收入戶免徵房屋稅

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依財政部函釋規定低收入戶所有且供其居住之住宅房屋,可免徵房屋稅。為體恤納稅義務人,基隆市稅務局針對領有基市核發低收入戶證明的納稅義務人,且房屋為其所有、無出租、無營業、設為戶籍地供本身實際住使用者,主動辦理免徵房屋稅;對於前已核准低收入免徵房屋稅者之低收入戶亦主動審核續免房屋稅,免由納稅義務人提出申請。

稅務局提醒,該減免規定僅適用於低收入戶住宅,中低收入戶或領有殘障手冊則不適用,且於低收入戶列冊期間內,才適用減免規定;此外,為鼓勵屋主將房屋出租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稅務局亦主動辦理愛心房屋房東及住宅包租代管適用百分之一點二優惠稅率。

何謂「愛心房東」?稅務局表示,基市住宅所有權人將合法房屋提供作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或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者(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等),且經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就可享有相當於自用住宅之房屋稅百分之一點二及地價稅千分之二的優惠稅率;另外,所得稅也有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最高一萬五千元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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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陽/聖霖船務代理202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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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洋台塑海運202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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