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二月春暖迎元宵,家家戶戶都有吃湯圓,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針對民眾經常前往採買的生鮮超市、傳統市場、餐飲場所、大賣場等場域,除抽驗紅白小湯圓及包餡湯圓二十件與配料豆餡十六件,抽驗火鍋相關食材一一三件,共計一四九件,檢驗全數合格。
食安處說明,針對販售湯圓及應景食材的餐飲業者、生鮮超市、傳統市場與賣場合計二十家次,抽驗紅白小湯圓、包餡湯圓二十件與配料豆餡十六件,分別檢驗防腐劑與法規外色素,另外針對火鍋食材魚漿製品、丸類、豆腐(皮)與肉片抽驗,分別檢驗防腐劑、皂黃、二甲(乙)基黃與動物用藥等,檢驗結果全數合格。
防腐劑雖可延長湯圓的保存期限及抑制微生物生長,業者在食品製作過程所添加的任何添加物,須符合食品相關法規規範,專案加強抽驗湯圓內防腐劑含量,如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規格標準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最高處三百萬元。呼籲業者使用合格添加物並設專櫃貯放,由專人負責管理,專冊登錄,使用時確實秤量,千萬不能依經驗決定加入量,確保食品安全與消費者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