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文字 臺中關籲請出境旅客攜帶自用行李以外貨物且逾限額者 應以一般出口報單辦理通關 2025-02-03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臺中關表示,依據「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第16條規定,出境旅客攜帶自用行李以外之貨物出口,且離岸價格逾2萬美元者,應檢送出口報單向海關申報;報單應註明該旅客出境日期、護照號碼、出境證件字號、外僑居留證統一證號或其他有關身分證明文件,並檢附文件影本。 臺中關強調,出境旅客如攜有應申報貨物,未按規定申報經查獲者,將逕依相關規定論處,旅客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蒙受損失。相關出口報關問題可於出境通關前洽海關服務檯或撥打服務專線(04-26155098),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Previous article中共交部新修訂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管理規定三一施行Next article大陸國產飛機C919開啟滬港定期商業航班 航運船期表 長榮海運1-2026.02.03 2026-02-03 0 長榮海運1-2026.02.03 式邦船務代理2026.02.03 2026-02-03 0 式邦船務代理2026.02.03 航運新聞 航運新聞 海大亮相2026台北國際書展 以海洋科研與永續視界... 2026-02-03 0 記者陳... 航運新聞 區域創新北部聚焦半導體AI/中部精密製造/南部智慧... 2026-02-03 0 記者陳... 近期新聞 高雄 陳善慧催生藍田國小 將於今年九月正式開學 台中 輔導會五大農場健康市集列車抵台中榮總 對醫療人員... 高雄 陳菁徽決續推動居住正義 堅持社宅須與婚育政策掛勾 航運新聞 萬海航運舉行7000 TEU新造船爾春輪命名典禮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