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文字 臺中關籲請出境旅客攜帶自用行李以外貨物且逾限額者 應以一般出口報單辦理通關 2025-02-03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臺中關表示,依據「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第16條規定,出境旅客攜帶自用行李以外之貨物出口,且離岸價格逾2萬美元者,應檢送出口報單向海關申報;報單應註明該旅客出境日期、護照號碼、出境證件字號、外僑居留證統一證號或其他有關身分證明文件,並檢附文件影本。 臺中關強調,出境旅客如攜有應申報貨物,未按規定申報經查獲者,將逕依相關規定論處,旅客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蒙受損失。相關出口報關問題可於出境通關前洽海關服務檯或撥打服務專線(04-26155098),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Previous article中共交部新修訂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管理規定三一施行Next article大陸國產飛機C919開啟滬港定期商業航班 航運船期表 外匯匯率表2026.06.18 2026-06-18 0 外匯匯率表2026.06.18 萬海航運01-2026.06.18 2026-06-18 0 萬海航運01-2026.06.18 航運新聞 航運新聞 端午連假桃機建議旅客提早3小時抵達機場 善用智慧化... 2026-06-18 0 記者陳... 航運新聞 海大與五所基地學校及夥伴守護海洋 簽署科普共創合作... 2026-06-18 0 記者陳... 近期新聞 高雄 柯志恩參加佛教會會員大會 續支持宗教文化發展發揮功... 基隆 基隆405位畢業生獲金鷹獎 台中 盧市長親為「市長獎」合影學生整理儀容 高雄 高雄然一酒店攜手台灣時尚攝影師余惟 攝影指南看見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