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預告修正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財政部預告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次修正主要是為使自由貿易港區(以下簡稱自由港區)事業落實 辦理自主管理事項,並符合法律明確性,因此擬具本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其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列自由港區事業應辦理之自主管理事項,將封條解封作業、依本辦法或其他法規明文規定應設監控系統者之監控系統及其監控錄影檔案存檔管理予以明文,以符實際。 二、監控系統正常運作及其監控錄影檔案存檔管理屬貨物控管重要事項,自由港區事業發現異常情形應即時通報海關,爰予以明文,以利遵循。

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於九十二年十 二月八日訂定發布,迄今歷經十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發布日期為一百 十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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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海運01-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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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海運02-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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