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豐原區中正路強迫推銷慣犯美容店家,長期在店家門口拉攬客人進入店家強迫消費,並與資融公司合作,透過誘導與話術,以無卡分期的方式,消費者在不完全理解契約內容的情況,簽下貸款。許多消費者備感困擾,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也不放過,父母收到催繳通知書才知情。
法制局指出,美容店家怡豫公司一一二年遭申訴的案件有三十一件,一一三年有三十三件,一一三年其中有四件是有身心障礙的身分。去年案件主要落在一至九月間,市府公布消保自治條例後,十至十二月的案件相較前幾個月已無明顯增加。
市府衛生局依照「台中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規定,認定怡豫公司進行訪問交易時,未取得消費者聲明已受告知的證明文件,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業者屆期仍未改善,裁處罰鍰三萬元。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十日在豐原陪同消費者與家長呼籲,經過豐原廟東商圈一定要小心,千萬不要再進入不肖店家,以免惹禍上身;要求台中市政府硬起來,過年前就將「警告」公告張貼在沒有良心的店家,保障消費者權利。
謝志忠表示,這家不肖廠商已經是強迫推銷的慣犯,身心障礙者也不放過,痛批不肖店家根本沒有良心。趙小姐持有第一類身心障礙證明,表達明顯有障礙,無良店家應該有判斷能力,簽下高達二十萬鉅額貸款,可惡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