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太平采禾私立補習班無預警停課案,台中市政府八日表示,教育局一月二日接獲民眾反映,隔日即到補習班稽查發現確實未營業,七日依規發函糾正補習班,請該班針對無預警停課及學生權益保障事項限期提出改善說明,若逾期未改善,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最重可裁處撤銷立案處分。
教育局說明,民眾以消費爭議申訴流程反映該補習班負責人疑有財務糾紛,班內教師不願意到班上課,學生以購買課程堂數的方式繳納學費,尚有堂數未上完,疑似惡性倒閉,影響學生權益。
該班一0四年五月十三日立案,核准招收英語、數學、舞蹈及音樂等科目共計七班,核收一二二名學生,截至七日收到十件消費爭議申訴案。聯繫陳情家長表示,受影響人數約一百到一百二十名,實際人數及需核退學費的金額尚待負責人說明。
教育局表示,已接洽補教協會及鄰近同性質的補習班提供該班學員轉介服務可行性,請該班負責人積極出面處理學員權益保障事宜。
法制局指出,市府接獲相關申訴,消費者稱采禾補習班,與美育旺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有合作關係,消保官與美育公司聯繫,該公司表示一一三年間終止與采禾的合作關係,該公司願意就補習班受害民眾部分損失,折抵在該公司北屯等分部的補習費用。
補習品保公會協調太平區四家文理補習班,提供受害消費者在受害金額範圍內折抵補習費用,或部分折扣。
消保官說,同業願意積極協助受害者減少損失,呼籲采禾補習班仍應面對消費者,提供合理的退費機制,負擔起最終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