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二十五日至抵台中市南區大慶車站進行鐵路高架化「山線高架延伸(大慶至烏日)」考察。市議員李中說,根據鐵路法,鐵路興建是由交通部規劃、行政院核定,鐵路的所有權、營運權通通都是中央與台鐵權管,我們地方沒有管理權也沒有產權,講白話一點,如果要由地方政府出錢,感覺好像是台中市幫人家生孩子,結果孩子是別人的,如果要台中市政府分攤五十六%的經費,他絕對反對。

李中說,過去一些重大建設若是由中央或地方合作,中央至少會補助一半以上的經費,甚至會超過七十%以上,這樣地方的財政勉強可以配合。如果山線高架延伸(大慶至烏日)總經費八十三點四億元,卻要求台中市要負擔五十六%,他認為台中市還要兼顧捷運藍線等重大建設、沒有能力負擔這麼多;中央是大戶人家,大戶人家就應該有氣魄,多出一點錢,幫地方解決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