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附屬綠能今年前7月裝置容量近去年全年

農業設施屋頂設置附屬綠能設施。(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府農業局表示,農民於農業設施設置屋頂型附屬綠能設施,截至七月底已核發七座農業設施附屬綠能設施容許使用同意,總裝置容量約三0七六kW,已接近一一三年、一一四年全年各約三千多kW的水準,預估今年底有機會突破四千kW,持續以「農業為本、綠能加值」推動農業永續轉型。

農業局表示,農業設施附加綠能裝置,須以維持農業生產事實為前提,確保農地農用不受影響,透過經營實績審查及定期抽查機制,避免實質變更使用。在穩固農業生產基礎,再發揮「綠能加值」效益,農業生產與綠能發展相輔相成。

農業設施附屬綠能並非由市府興建,農民依自身經營需求提出申請,農業局則提供相關輔導並依法辦理審查。目前可利用菇類栽培場、畜舍、禽舍等農業設施屋頂設置太陽光電,有效運用既有空間,有助調節設施內溫濕度、改善農業經營環境,透過售電增加農民收益來源,提升農業經營韌性。

農業局表示,太陽光電設備及技術持續精進,確保農業生產事實及依法審查的原則下,加速案件辦理,協助符合條件的農民導入綠能,增加農業經營附加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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