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響應預防性回收 設八處據點回收電子煙

基隆市衛生局配合中央政策,限期回收電子煙,於衛生局及七區衛生所入口處服務台附近,設有回收點及專用回收桶。(巿府提供)

記者鄭鈞云/基隆報導

為守護國民健康,衛生福利部提出《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已於六月二十五日院會通過,並送立法院審議。草案規劃將持有類菸品(如電子煙)納入行政罰,並於修正條文施行後提供一個月緩衝期,讓持有者妥善處理電子煙。考量修法完成及施行日期目前尚未確定,基隆市衛生局配合中央政策設有八個回收點,自九月八日起於衛生局及七區衛生所入口處服務台附近,設有電子煙回收點及專用回收桶,亦有明顯的宣導海報,提供持有電子煙民眾自主投遞,且無須具名及提供任何個人資料,回收措施將配合修法進度,預計提供至新法施行後一個月緩衝期屆滿。

衛生局強調,電子煙不是安全的菸品替代選項,在我國亦屬法律禁止的類菸品,拒絕使用可降低健康風險。面對電子煙產品及行銷手法快速變化,衛生局將持續透過「源頭阻絕、網路監控、實地稽查、校園防制及健康宣導」等多元策略,降低違法電子煙產品流通及兒少接觸風險。

除一般宣導,亦深入各級學校辦理分齡菸害防制宣導,並透過校園教育、社群媒體、影音素材、宣導文宣及多元傳播管道,強化電子煙危害識能,並針對兒少及家長傳遞正確健康資訊,一一五年一至八月觸及人次達十一萬三千0二十三以上。此外一一五年共辦理四十場次辦理菸害防制講座/活動,計四千兩百五十三人參與。除了宣導外,衛生局亦與教育處及警察局跨局處合作,針對青少年違法使用電子煙者,依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第二項及第四十條第三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並安排戒菸教育及輔導措施。

基隆市衛生局局長張賢政表示,保護兒少免於尼古丁成癮及電子煙危害,需要政府、家庭、校園、網路平臺及社會共同努力。將持續與各局處攜手合作,從實體到網路、從查緝到教育多管齊下,為下一代營造無菸、無電子煙的健康有愛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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