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紅霞颱風航港局啟動東部南部海域近岸12浬船舶淨空

航港局海事中心啟動近岸12浬海域警戒區管制。(航港局提供)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交通部航港局宣布,因應紅霞颱風,航港局啟動東部及南部海域近岸12浬船舶淨空,滯留船舶將依法處置。

為因應紅霞颱風即將來襲,航港局將於海上颱風警報發布前夕,啟動近岸12浬海域警戒區管制機制,呼籲航經臺灣南部及東部周邊海域之各類船舶及早遠離危險海域避風,針對未依指示撤離之違規商船將依法嚴格處置,外籍商船將依商港法裁處禁止進港,本國籍商船則將依法實施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制度(NSM),以維護海域航行安全。

為全力於颱風影響前完成近岸海域淨空,航港局實施「海警發布前近岸12浬海域淨空措施」,於海上颱風警報發布前啟動預警機制,透過航行警告電傳(NAVTEX)、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訊文及船舶交通服務中心(VTS)以特高頻無線電(VHF)等多元管道,持續發布防災告警,籲請警戒區內船舶及早駛離近岸12浬海域警戒區避風;至海上颱風警報發布前12小時,針對仍滯留警戒區內且非屬公務或救援等船舶,將通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執行勸離及必要驅離作業。

為強化颱風期間近岸海域安全管理,航港局於115年4月27日修正發布「商港法第十九條第四項有危及商港或公共安全之虞認定基準」第三點,增訂第十款規定,明定外籍船舶於颱風海域管制期間,經海巡署執行二次勸(驅)離後,仍無正當理由滯留或錨泊於管制海域內者,將認定有危及商港或公共安全之虞,依法裁處禁止進港;另本國籍船舶如未配合勸離或必要驅離措施,航港局將依法實施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制度(NSM),以督促業者落實船舶安全管理責任,確保颱風期間海上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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