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潘姓等三名越南籍男子加入詐欺收簿集團,由詐團以「假貸款」名義,騙取被害人寄送金融提款卡至便利商店,再由成員領取交付詐團,警方逮捕潘男等三人送辦,台中地檢署日前依法起訴。
台中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表示,偵一隊去年底查獲詐欺收簿集團成員四十二歲陳姓與三十九歲羅姓二名成員,經向上溯源,發現兩人聽從擔任集團上層的越南籍三十六歲潘男指揮,持續跟監蒐證。
警方於今年一月十二日趁潘男前往彰化縣一處公墓收取人頭戶金融卡後,欲開車離去時上前包抄逮人,並查扣提款卡十二張、取件包裝袋、手機及現金七千餘元等贓證物。
警方查出,詐團先以「假貸款」名義,騙取被害人交付帳戶金融提款卡,並指示將卡片以包裹寄至指定的便利商店門市,再以高額報酬要「取簿手」前往領取,再依詐騙集團指示丟包至偏遠公墓製造斷點,並逐層交付至內部核心成員。
另外,警方發現,潘男為越南籍移工,與前雇主解約後依法有六十天轉換期尋找新雇主,卻在同鄉介紹下加入詐騙收簿集團,被警方破獲逮人。全案警詢後,將潘男等三人依刑法加重詐欺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日前已依法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