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食安把關 台中市稽查88家業者

食安處查核粽子製造業者及粽子成品。(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食安處啟動「端午節食品安全專案」,針對粽子製造業者、販售場所及網路平台進行全面查核。截至五月底,稽查八十八家業者,抽驗端午節應景食品及原料一七七件,查核九十三件產品標示,全數符合規定。

食安處表示,此次專案強化粽子製造源頭管理,針對台中市十二家粽子製造業者進行實地稽查,查核製造場所環境衛生、人員衛生管理、食材來源文件、產品責任保險及網路販售定型化契約等項目,結果符合規定;同步抽驗粽子及相關食材十六件,查核產品標示十二件,結果合格。

此外,食安處針對生鮮賣場、傳統市場、烘焙食品行及雜貨商店等販售場所加強查核,抽驗即食粽、冷凍粽、鹼粽,以及蝦米、油蔥酥、豬肉、鹹蛋黃、糯米、醬油及調味醬等端午節應景食品與原料一六一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硼酸、漂白劑、乙型受體素、蘇丹色素、重金屬及甜味劑等,查核產品標示八十一件,全數符合規定。

食安處提醒,民眾選購粽子及端午應景食品時,可掌握「三觀一確」原則。首先「觀環境」,選擇環境整潔、通風良好之店家,留意散裝食材是否妥善存放;其次「觀外觀與質地」,粽葉及乾貨應色澤自然且具清香氣味,若顏色過於鮮豔或有異味應避免購買;第三是「觀標示與保存」,確認品名、成分、有效日期及保存方式等資訊是否完整,留意冷藏食品應保存於七℃以下、冷凍食品應保存於-十八℃以下。最後是「確實煮熟」,不論自製或外購粽子,食用前都應充分加熱,建議中心溫度達七十℃以上,若發現食品有異味或變質情形,切勿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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