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針對大樹區竹寮取水站後方高屏溪高灘地遭棄置廢舊衣,環保局十九日指出,今年五月十三日已函詢橋頭地方法院,確認證據保全必要,並將盡速要求行為人清除。
環保局指出,該案係民眾陳情於一一一年九月派員稽查,查獲潘姓行為人將華O公司之廢舊衣約80噸,違法清運至該處棄置,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市府已於一一一年十一月主動移送法辦,後續由仁武分局於一一二年四月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橋檢提起公訴後,目前由橋頭地方法院審理中。
環保局強調,為加速場址恢復,已於五月十三日正式函詢橋頭地方法院確認本案是否仍有證據保全之必要,並於十八日電請橋院協助盡速回函;如確認無須持續保全,將立即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七十一條規定,要求行為人限期完成清除作業,以維護環境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