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海洋委員會為樹立海洋文化維護、保存及發揚之重要典範,藉以凝聚各界力量,共同參與臺灣海洋精神之實踐,提升海洋思維建構之量能,將辦理「115年海洋文化獎」頒獎典禮。依據「海洋委員會海洋文化獎實施要點」辦理。請欲推薦提名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參選辦法:(一)本獎項之遴選採推薦提名辦理,由具下列資格者以書面推薦參選者:1.政府機關(構)首長。2.學術機關(構)首長。3.大專校院海洋相關院、系、所主管。4.依法設立或登記之文化藝術法人或團體負責人。5.從事海洋文化或藝術文化相關工作者。(二)推薦提名限制:1.每一推薦提名人,至多可提名5名參選者(含個人及團體)。
2.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不得擔任推薦人。
(三)參選者資格:1.個人組: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2.團體組:依法設立登記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其他人民團體。(四)得獎組別與名額:個人組3名,團體組3名。(各組名額得流用)。(五)參選類別:1.用海智慧保存2.海洋藝文創作3.海洋文化發展二、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15日(星期一)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