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規劃法制及勞動處 議會提審議

記者王慕慈∕基隆報導

基隆市議會十三日審議《基隆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案,市府規劃成立「法制及勞動處」,議員有人支持有人反對。陳冠羽認為,成立新處的政策目的、業務量評估及未來分工說明籠統且不足,難以說服;呂美玲贊成成立法制處,解決勞資與工程糾紛,討論最後,相關條文提交大會審議。

市議員陳明建則再度請命,市府既要成立新局處,現在原民業務不管在行政及工程專業人力、專業均不足以應付,再者今年新增一席山地原住民議員,而平地原民族群一萬多人,今後再增業務量,實應考慮原民行政處或局。

陳冠羽指出,依市府公開資料,基隆市一年訴願案件約二十至二十五件,平均每月不到兩件;國家賠償案件更少,一一一年至一一四年中平均每月約一點八件。相較之下,台中市一年訴願案件約一千至一千五百件、新北市二千至二千三百件、台北市超過三千件,基隆案件量與六都差距極大,要成立法制獨立單位,必要性令人質疑。

他說,組織改造挨批是「三科拼接」,目前規劃中的「法制及勞動處」,實際上是將綜合發展處法制科與社會處兩個勞政相關科別整併而成,基隆真正需要社會局與勞工處。

陳冠羽表示,統計顯示基隆一一四年在地就業率僅百分之十九點八九,為本島倒數第二,若要組織改造,合理的應是成立「社會局」整合高齡與社福政策,同時設立獨立「勞工處」,系統性推動勞動權益保障、職災預防、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

呂美玲等贊成成立法制處,很多勞資及工程糾紛都要仰仗專業,法制不強許多都亂了套,最後多條條文仍有爭議,提交大會審議。

航運船期表

瑞世船務2026.03.12

瑞世船務2026.03.12

天敬海運2026.03.12

天敬海運2026.03.12

航運新聞

近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