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文字 關務署發佈申請設立或變更海運快遞貨物專區審查作業要點修正 即起生效 2025-11-20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關務署發佈修正「申請設立或變更海運快遞貨物專區審查作業要點」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申請設立或變更海運快遞貨物專區審查作業要點 第二點修正規定如下:為辦理公告及專區之申請設立或變更案件,各關應依本辦法第七條 第五項規定設置審查小組,以關務長為召集人,召集通關、查緝、 資訊、倉棧等相關單位人員組成,必要時得邀請其他機關會同參與 審查。但非屬變更貨物通關線之申請變更案件,得由關務長授權一 級單位主管以上人員擔任召集人。 Previous article歐盟英國大陸等十一國加入巴西開放合規碳市場聯盟Next article園管局展現強力招商動能 加速園區升級創新研發重要據點 航運船期表 運達航運2026.04.30 2026-04-30 0 運達航運2026.04.30 萬海航運01-2026.04.30 2026-04-30 0 萬海航運01-2026.04.30 航運新聞 航運新聞 台灣海洋科技暨無人載具展11月臺南盛大開展 2026-04-30 0 記者陳... 航運新聞 海攬公會海運危險品交運應注意實務探討 業界參與踴躍... 2026-04-30 0 記者陳... 近期新聞 高雄 打破校園邊界學生領袖對話 開啟跨校間合作的無限可能... 基隆 績優捐血人 基市80代表獲表揚 航運新聞 AI 領航科普新紀元 張榮發基金會攜手桃園市府翻轉... 台中 台中業者與日本簽署MOU 攜手富士河口湖町拓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