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慕慈∕基隆報導
一一四年首辦政府補助「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即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受理補助申請,今年獎勵經費三百五十八萬餘元,期望透過獎勵降低成本門檻,提升小型案場設置意願,使屋頂型光電持續成為生能源發展的主力。
經濟部為鼓勵地方家戶設置太陽光電,提升設置比例,訂定「經濟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審查作業要點」,基隆市政府依此擬定「一一四年度基隆市政府辦理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 ,經費三百五十八萬五千六百元。公告日起至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受理申請。
但依據「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規定取得同意備案及設備登記文件者,屬依法令負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義務者,不具本計畫申請獎勵資格。
建築物要在基隆市轄內建築頂層面積一千平方公尺以下的私有建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並於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起取得設備登記文件。且申請人設置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應為「新品」,且須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的「台灣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技術規範」。
獎勵標準:依裝置容量每瓩獎勵新台幣三千元整,不足一瓩部分不予獎勵。 單一幢建築物累計獎勵金不得逾新台幣三十萬元。
市政府工務處(公用事業科)強調逾期不予受理視獎勵經費餘額,在將工務處網站公告提前終止或延長期間,相關補助計畫內容及附件可至「基隆市政府工務處網站」下載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