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文字 交部發佈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修正 2024-02-16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交通部發佈修正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對辦法第二十五條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於得知航空器上發生非法干擾行為時,應即通知航 警局及民航局,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非法干擾行為事件初報表送航警局及民航局;於七十二小時內完成民航局飛航安全作業管理系 統之填報作業。 航警局於得知航空站發生非法干擾行為時,應依前項規定通報民航局。 Previous article萬海今年元月營收新台幣92.52億元Next article交部預告採用IMO MEPC 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修正案 航運船期表 長榮海運1-2026.07.30 2026-07-30 0 長榮海運1-2026.07.30 萬通船務代理2026.07.30 2026-07-30 0 萬通船務代理2026.07.30 航運新聞 航運新聞 港務公司推施工風險手冊 打造港區工程安全新里程碑 2026-07-30 0 記者陳... 航運新聞 巴拿馬與中共達成推進續簽海運協議共識巴船旗在陸港口... 2026-07-30 0 記者李... 近期新聞 高雄 李雅靜指毒油事件持續蔓延 批政府拿全民健康在開玩... 台中 累計進場人次破四十萬 中市第五座兒運中心八月底啟用... 高雄 高市攜手台鋼雄鷹打造循環杯減塑減碳新標竿 航運新聞 川連國際引領環保考察團赴日取經借鏡推動焚化廠都市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