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文字 交部發佈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修正 2024-02-16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交通部發佈修正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對辦法第二十五條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於得知航空器上發生非法干擾行為時,應即通知航 警局及民航局,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非法干擾行為事件初報表送航警局及民航局;於七十二小時內完成民航局飛航安全作業管理系 統之填報作業。 航警局於得知航空站發生非法干擾行為時,應依前項規定通報民航局。 Previous article萬海今年元月營收新台幣92.52億元Next article交部預告採用IMO MEPC 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修正案 航運船期表 陽明海運1-2025.08.14 2025-08-14 0 陽明海運1-2025.08.14 萬海航運2-2025.08.14 2025-08-14 0 萬海航運2-2025.08.14 航運新聞 航運新聞 綠商標報告出爐 統一企業連續蟬聯申請冠軍 2025-08-14 0 記者陳... 航運新聞 長榮海運上半年EPS17.70元 各國關稅陸續底定... 2025-08-14 0 記者陳... 近期新聞 台中 台中高齡宜居城市館6大成果 8日起台北世貿亮相 高雄 楊柳入境 立委賴瑞隆檢視高市排水系統 高雄 藍脈流光市集 展現特色商家魅力 高雄 高雄「終戰80」系列活動 多面向探討戰爭與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