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文字 交部發佈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修正 2024-02-16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交通部發佈修正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對辦法第二十五條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於得知航空器上發生非法干擾行為時,應即通知航 警局及民航局,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非法干擾行為事件初報表送航警局及民航局;於七十二小時內完成民航局飛航安全作業管理系 統之填報作業。 航警局於得知航空站發生非法干擾行為時,應依前項規定通報民航局。 Previous article萬海今年元月營收新台幣92.52億元Next article交部預告採用IMO MEPC 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修正案 航運船期表 天敬海運2025.05.15 2025-05-15 0 天敬海運2025.05.15 裕洋台塑海運2025.05.15 2025-05-15 0 裕洋台塑海運2025.05.15 航運新聞 航運新聞 長榮航空機上Wi-Fi大升級 今年7月啟動全新免費... 2025-05-15 0 記者陳... 航運新聞 守護海洋環境 首支海域化學事故專業技術小組成軍 2025-05-15 0 記者陳... 近期新聞 高雄 赫比集團捐三百萬回饋雄工 高雄 高市議員要求整併民辦都更、危老重建對策 提高車站周... 航運新聞 陽明海運:安全考量下短期無法判斷紅海何時恢復通行 高雄 高市演唱會效應 憑票送優惠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