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稽查抽驗專案 開罰3萬

 

食安處稽查健康食品製造工廠。(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食安處針對健康食品、國產維生素錠狀膠囊狀食品及特殊營養食品啟動專案稽查,查驗四十三件產品,查核二十八件產品標示,其中西區一業者販售的國產維生素錠狀膠囊狀食品成分未完全展開及未依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三萬元並完成回收。

食安處說明,稽查專案,鎖定八家健康及保健食品製造業者稽查,結果符合規定;另抽驗業者「食品製程之空膠囊殼」、「健康食品」、「膠囊錠狀食品」及「保健食品」共計十五件,檢驗「環氧乙烷」、「重金屬」、「總黃麴毒素」、「粗蛋白」、「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屎腸球菌」、「糞腸球菌」、「食品摻加西藥成分」等項目,檢驗結果與規定相符。

市面上部分產品或廣告宣稱含有「外泌體」成分,該成分尚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為合法食品原料。若於產品標示或廣告中標榜含有「外泌體」,屬誇大或不實宣傳,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安處依法查處,絕不寬貸。

食安處提醒,選購健康或保健食品時,把握「想、選、問」三原則:「想」是想清楚自身需求,別誤以為保健食品可治百病;「選」是選擇標示清楚、來源可靠的產品;「問」則是在有疑慮時,應諮詢專業醫師、藥師或營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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