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首個貨櫃式鋰電池海運合約範本在廈門發佈。
“創新領航 法務保障貨櫃式鋰電池儲能系統海上貨物運輸合約範本發佈活動”在廈門海絲中央法務區自貿先行區舉行,包括政府部門、專業機構、行業協會、新能源及航運企業的代表齊聚一堂,共同見證《貨櫃式鋰電池儲能系統海上貨物運輸合約範本》(簡稱《廈門鋰電運輸合同》)發佈。
此次發佈的《廈門鋰電運輸合同》是大陸首個聚焦貨櫃鋰電池儲能系統海上運輸的專項合約範本,填補了鋰電池儲能系統海運出口缺乏統一規範合約文本的空白,促成行業各方進一步厘清職責、增進共識,協同構建鋰電池產業“出海”高水準安全與高品質發展良性互動的新局面。
消息指出,在此之前貨櫃鋰電池儲能系統在海運出口過程中,因貨品價值高、能量密度大,存在熱失控風險,運輸中常面臨承托雙方責任劃分難、糾紛解決機制缺失等問題。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聯合廈門海事局、廈門港口管理局等協同法制部門、生產企業、地方院校等多有鑑於此,聚焦行業過程中各方責任不清的痛點,經過反復研討共同制定《廈門鋰電運輸合同》範本,進一步明確鋰電海上運輸鏈條各方權力、義務和責任,為締約當事人提供有效指引,降低磋商成本。
在此基礎上,合約範本明確建立產品技術、應急處置、定損檢驗、保險理賠、糾紛仲裁等多重保障機制,有效降低運輸環節法律與操作風險,為產業鏈“出海”鑄牢安全、規範、高效運轉的“保護網”。《廈門鋰電運輸合同》後續將通過中國電池工業協會、中國船東協會在行業內推廣、運用,通過產業端、運輸端協同聯動,結合實踐進一步完善條款內容,共同構建職責清晰、多方協同、安全便捷的鋰電海上運輸鏈條。
廈門海事局表示,海事部門正努力構建政企協同、源頭治理的新模式,加快行業主體從“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理念轉變,推動產業運輸全鏈條“人人有責”“環環盡責”,聚力將廈門港升級為各類新質生產力貨物高效流通的“樞紐港”。廈門港口局表示將以範本發佈為契機,持續完善廈門港鋰電池產品運輸的規則體系、服務體系和監管體系,讓廈門港成為全球新能源產品運輸的安全港、效率港、服務港,為服務國家“雙碳”目標。
據瞭解,廈門港自 2022 年七月率先開展貨櫃式鋰電池儲能系統批量混載海運出口試點以來,在該領域積累多項第一,2024 年初聯合發布大陸首份海運指南,2025年初推動大陸首部鋰電池海運安全行業標準在廈發佈。
據統計,2025年上半年福建省鋰電池出口額635.68億元排名大陸第一;廈門港鋰電池出口首次達兩萬TEU,佔福建省出口總數的96%。自2022年起,從廈門港出運的貨櫃式鋰電池總產值約9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