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光電案罔顧生態破壞? 柯志恩:勿以土地為能源籌碼

 

立委柯志恩表示,高雄大樹光電案突顯政府只顧光電達標,漠視光電開發對環境生態的破壞,且對光電案場毫無監督作為。(記者吳文欽攝)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大樹光電案嚴重影響當地自然環境地貌,光電板充斥大樹地區。三日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表示,高雄大樹光電案突顯政府只顧光電達標,漠視光電開發對環境生態的破壞,且對光電案場毫無監督作為。同時也質疑監督機制究竟是沒有落實,還是根本欠缺周延機制。

柯志恩說,大樹光電案將翠綠山林削成光禿一片,令人觸目驚心,台灣還有多少已經或可能被光電板淹沒的珍貴土地?據經濟部的光電旗艦計畫,地面型光電目標發電量二○三五年要達卅五GW,每千瓩約需一公頃土地,卅五GW需六千七百公頃土地用於設置光電,估約一百卅一個大樹案的面積,土地從何而來、是否有納入國土規劃仍是問題。

對此能源署官員解釋卅五GW是包括屋頂設置光電,並非都是地面。惟柯志恩質疑依經濟部的光電計畫,有多少屋頂面積可設光電裝置?到底還需要多少土地面積,必須詳實公布,否則再生能源占比如何達二成?柯志恩強調,支持再生能源但不能以犧牲土地做為代價,如今台灣不只是良田魚塭、海岸景觀、美麗的鹽田夕照變「光電海」,連坡度卅%以上比例的山坡地也被光電板覆蓋。

柯志恩指出,目前開發案的一期許可仍有效,一期的水保也違規遭裁罰七次,居民擔心土石流和飲用水安全隱憂仍在,中央和地方只要求廠商限期改善,然而限期內能否改善完成尚未可知,未改善完成前如汛期間發生土石流災害,哪一官員可承諾負責﹖

環保團體長期關注光電案場爭議問題,訴求應有明確監督查核處罰退場機制,今討論出幾項協調結論,包括能源署將增加勘查次數、內政部國土署提供給她已通過區委會之光電開發計畫案名清單、經濟部必須盤點近年光電業者違法態樣,並研擬如何針對違規業者強化監督查核機制等。

柯志恩強調會持續追蹤並要求相關單位落實查核、嚴格把關,以免珍貴國土被光電侵蝕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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