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行政院統刪各縣市一般性補助款高達二十七%,台中遭刪減三十二點四億元,地方建設與民眾權益造成重大衝擊。台中市政府十六日依法向行政院提起行政訴願,派員北上遞交訴願書。市長盧秀燕十六日強調,中央刪減補助的對象是社會弱勢、教育及基礎建設,影響太過重大且波及無辜。
盧秀燕說,這次刪減的幅度很大,高達二十七%,主要刪減的對象是社會弱勢、教育及基礎建設,影響太過重大,而且波及無辜,包括社會弱勢等。訴願有期限,市府派員將行政訴願書送到行政院。
台中受影響人高達七十萬人次,希望中央能回頭是岸,可是他們並沒有回頭、沒有依法補助給我們,確保台中市及市民的權益,因此不得已,依法提起行政訴願。

法制局指出,《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條第三項明定,年度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一一三年)的金額 ,行政院於法條生效後逕自削減台中市補助,構成明顯違法,嚴重侵害地方自治。市府依法提起訴願,捍衛法治精神與公平分配原則,確保地方自治與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財政局表示,中央原核定一一四年度一般性補助款為一一八點五億元,卻於法律修正生效後違法刪減補助,嚴重影響已編列的年度預算執行進度,造成教育、社會福利及基礎建設計畫的財務缺口。市府多次呼籲行政院收回成命,至今未獲正面回應,決定訴願期限屆滿前依法提起救濟。
補助款遭刪減對地方財政規劃造成巨大壓力,直接衝擊依法應保障的社福支出與教育資源,對於倚賴補助維生的弱勢市民而言,造成生活困頓與無法回復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