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正雄/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一三學年度第二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三月七日止,補助簡章及申請表可直接向勞工局服務台、訓練就業中心各就業服務站台,或各區公所索取,亦可由勞工局網站、勞動部網站下載。 高雄市勞工局表示,補助採通信郵寄申請或網路線上申請,補助額度為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每名四千元、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每名六千元、公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每名一萬三千六百元、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每名二萬四千元;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條件,或有子女二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符合補助規定者,按上述補助標準加給百分之廿,同時符合者,以加給百分之廿為限。
申請資格為包括一一四年二月七日以前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失業期間達一個月以上,至一一四年三月七日止仍未就業,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等。
勞工局為提升勞工朋友就業率,加強辦理就業媒合服務,也提供各項就業輔導及補助訊息,希望協助失業者減輕其子女的學費負擔,不致影響下一代的求學之路,民眾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0七)八一二四六一三分機一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