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文字 臺中關籲請出境旅客攜帶自用行李以外貨物且逾限額者 應以一般出口報單辦理通關 2025-02-03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臺中關表示,依據「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第16條規定,出境旅客攜帶自用行李以外之貨物出口,且離岸價格逾2萬美元者,應檢送出口報單向海關申報;報單應註明該旅客出境日期、護照號碼、出境證件字號、外僑居留證統一證號或其他有關身分證明文件,並檢附文件影本。 臺中關強調,出境旅客如攜有應申報貨物,未按規定申報經查獲者,將逕依相關規定論處,旅客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蒙受損失。相關出口報關問題可於出境通關前洽海關服務檯或撥打服務專線(04-26155098),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Previous article中共交部新修訂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管理規定三一施行Next article大陸國產飛機C919開啟滬港定期商業航班 航運船期表 天和船務20260320 2026-03-20 0 天和船務20260320 長榮海運02-20260320 2026-03-20 0 長榮海運02-20260320 航運新聞 航運新聞 跨機關合作展成效 海關海巡聯手查獲貨櫃走私香菸 2026-03-20 0 記者陳... 航運新聞 桃機蟬聯全球最佳行李運送冠軍 Skytrax排名... 2026-03-20 0 記者陳... 近期新聞 航運新聞 高雄港整合優化棧9-2庫及棧8-2庫 重塑蓬萊國際... 高雄 邱于軒批陳其邁跨區指導 奉勸不要忙著吃碗內看碗外 基隆 台62甲增設匝道 總經費估8.2億元 高雄 白沙屯媽祖到旗山贊境 柯志恩扶轎盼市民平安順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