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文字 財政部發佈關稅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修正條文 2024-12-25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財政部發佈關稅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修正條文,針對第三十一條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在海外捕獲之水產品申請進口免稅,應檢具中央漁業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構、人員出具之證明文件。 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十款後段規定,在海外捕獲運回之免稅水產品,其數量應先經財政部會商中央漁業主管機關同意後核定之。 Previous article台動科技攜手東芝/雙日簽署MOU推次世代電池模組Next article陽明海運發布明年越大西洋航線服務網絡 航運船期表 七洋聯運2025.05.13 2025-05-13 0 七洋聯運2025.05.13 建華海運2025.05.13 2025-05-13 0 建華海運2025.05.13 航運新聞 航運新聞 高雄港環境教育園區盛大揭牌 綠色港口轉型再升級 2025-05-13 0 記者陳... 航運新聞 航運學會六月份召開會員大會舉辦專題學術研討 2025-05-13 0 記者李... 近期新聞 航運新聞 防止洗產地 臺北關舉辦自由貿易港區違規轉運法令宣導... 基隆 消防空拍機及救災機器人展出 航運新聞 長榮海運前四月累計營收1399.75億元 增幅16... 高雄 市議員黃文益建議打造國際IP主題樂園 吸引外資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