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烏日區某私立幼兒園傳出疑似不當對待案件,有四名幼生疑被老師拉手打胸及大力甩開等情事,身上出現不明瘀青,二十九日家長連袂報警,並向教育局檢舉。教育局三十日表示,教育局接獲檢舉後,隨即入園稽查,並帶回二十六日監視畫面,將由審查小組了解案情,如有違法行將進一步介入調查,一定嚴懲與重罰。
教育局指出,據家長反映孩子身上有不明瘀青,幼生疑被教師拉手打胸及大力甩開等情事,疑遭教師不當對待;教育局接獲檢舉隨即入園稽查,昨日中午召開審查小組討論,並受理調查,將自中央人才資料庫遴選調查委員入園調查,並於一個月內調查完畢送認定委員會審議。
教育局強調,為徹查此案,了解是否還有其他疑似不當對待幼生的行為,已進一步要求園方提供十四日內監視影像,如調查行為人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對幼兒有幼兒有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或其他對幼兒之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之行為,依其情節輕重,裁罰六千至六十萬元以下罰鍰,或管制一至四年或終身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任職;教保服務機構也會連帶被裁罰六千至六萬元罰鍰。
教育局重申,台中市教保服務以「零體罰」為原則,呼籲各園應以溫暖、正向的態度實施教保服務,如有違法絕對嚴懲重罰,且依法公告名稱及負責人姓名。